圆锥破碎机在安装完毕之后,试车工作是必须的。试车包括空载试车和有载试车。只有当试车达到要求后并经审查合格,才能投入正常的生产使用中,破碎机的破碎效果和生产能力才有保证。下面来详细介绍圆锥破碎机的两种试车方法。
1)空载试车
在不给矿的条件下,对破碎机进行全面运转检查。其内容有:电气设备及电气连锁系统;润滑、供水、液压站及液压调整;主机部分运转情况的检查。空载试车达到下列要求是:按操作程序启动和停车,各有关连锁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;齿轮传动不应有冲击和周期性噪声;动锥正反向自转转速不应超过15r/min;润滑系统工作正常、给油压力在0.05~0.1MPa范围内,回油温度不得超过50摄氏度;液压系统工作正常,并将排矿调整到符合要求;空车连续运转时间2~8h。
2)有载试车
空载试车完毕并达到各项要求后,便可进行有载试车。有载试车是在给矿的条件下,对空载试车中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。
有载试车应达到下列要求:有载试车应连续进行两昼夜(允许短时间停车检查)。试车开始时先加入少量矿石,然后逐渐增加到满载;给矿正常,矿石均匀分布在破碎腔内,排矿正常且与规定的生产能力接近;破碎机正常工作时元急剧的振动和噪声。在“过铁”情况下能顺利地排除非破碎物;液压系统工作正常;液压系统给油压力为0.08~0.15MPa,回油温度不超过60度,各磨损件没有损伤现象;电气设备工作正常。
在实际生产中,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,正确对圆锥破碎机进行试车,以保证圆锥破碎机有较高的破碎能力和工作性能。